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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售盗版教辅资料 永宁检察重拳出击 护航人民群众合法利益
2024-11-11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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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11

  家长都很重视培养孩子阅读习惯和兴趣,可家长是否知道,你网购的便宜图书有可能是盗版图书。很多盗版图书内容存在错漏,有些盗版商为了节约成本,通常采用劣质纸张和油墨,不仅质量差还有可能存在甲醛、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超标的情形。近日,永宁县检察院对一起大量制造、销售盗版小学畅销辅导教材的案件提起公诉。


  经查,2023年12月,被告人单某、邓某未经著作权人、专有版权人北京某图书策划有限公司许可,以制作、销售盗版图书获利为目的,先后联系到常某、胡某,二人明知单某、邓某并未获得相关图书的正版授权,却仍旧协助联系并推动杨某、薛某等六人经营的印刷厂、装订厂进行非法印刷及装订活动。2024年1月至3月期间,单某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营业执照并注册某网购平台网店,在28个某网购平台网店共计向全国范围销售盗版相关图书近5万单、11万册,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12万余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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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24年3月8日,侦查民警对单某存放盗版图书的仓库进行搜查,现场查获还未售出的盗版图书共12余万册,另查获尚未完成打包的快递面单、快递包裹等物品若干。案发后,被告人常某、胡某等人主动赔偿著作权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67万元并取得谅解。2024年10月14日,永宁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单某、邓某等十人提起公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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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永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“检护民生”、“检察护企”专项工作,严厉打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,为保护知识产权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而贡献新时代检察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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